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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礼包大派送!松山湖企业又能领钱了,最高200万元!

2017-04-10 松湖妹 幸福松山湖


融资贵,融资难

一直是小微企业的永恒话题

但是,这可能已经成为上世纪的老话题了

因为

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融资担保费、贴息以及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等

六大方面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告别融资难时代

单企每项每年最高可获30万元补贴或补助

而融资担保方每年最高可获奖200万元




松山湖是东莞市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近年来,随着园区经济发展效益与科技创新发展水平日趋提升,科技型企业虽得到进一步聚集,但以小微企业为主,规模较小,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发展资金的支持力度,并以此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



而《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的制定参考了《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中关于信贷风险补偿与奖励、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以及《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中关于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补贴的内容并对以上内容进行了补充。


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用好财政资金服务企业?

那么,接下来可要注意了!

企业可享市级与园区两级政策扶持



《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实施后,园区企业与银行机构可以同时享受市级与园区两级政策的扶持


此外,松山湖政策还增加了对企业融资担保费用的补贴、对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与奖励等内容,这三项政策在东莞范围内属于首创,力求降低园区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发展资金的扶持力度。

 


叠加政策当中,包括为鼓励银行加大对园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园区政策对银行首笔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补偿。园区政策风险补偿计算基数为当笔信贷业务本金损失的20%,市级政策参考基数为银行实际发放信贷资金本总额余额的10%,二者可叠加,但最高不超过银行当笔信贷损失金额。

 


另外,对受扶企业按实际评估费用的4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级对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贷款的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专利价值评估费用的50%给予资助,且同一项专利资产评估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园两级财政对企业实际专利评估费的补助比例合共达90%。



那么松山湖金融发展政策的出台

究竟会给企业带来怎样的转变

让我们一起一探究竟吧


一、融资担保费补贴

 对获得贷款的企业,按其贷款项目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给予90%补贴;同一企业担保费补贴时间不超过2年,每年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成立,且注册地在松山湖(生态园)的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优势企业;

2.通过与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以融资担保方式获得贷款,且放款机构为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的合作银行;

3.获得的融资担保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设备购置、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股本权益项投资等贷款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


二、信用贷款贴息

对从合作银行获得信用贷款的企业,可按照其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10%给予贴息;如贷款为首笔信用贷款,则按该企业对该笔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市园两级财政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90%,同一项目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万元。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成立,且注册地在松山湖(生态园)的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优势企业;

2.通过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合作的银行取得企业信用类贷款;

3.获得的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设备购置、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股本权益项投资等贷款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

对受扶企业按实际评估费用的4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成立,且注册地在松山湖(生态园)的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优势企业,并经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和备案登记,从贷款机构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贷款机构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东莞市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经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在东莞市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2.以质押融资为目的进行专利价值评估,并已通过《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获得东莞市财政的评估费资助。

 

四、科技保险补贴

对投保重点引导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对投保一般引导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总额度20万元。

 

申请条件:

1.注册地在松山湖(生态园)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2.已获得当年市科技局科技保险补贴;

3.科技保险承保机构为市科技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保险机构。




在补贴企业融资的同时

对于与园区合作的融资担保方

也将给予相应补偿

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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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

风险补偿标准:

对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在园区内实际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损失(本金损失)且已经核销处理的,按其在松山湖(生态园)当年新增业务发生余额的10%为限提供风险补偿;对单个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偿损失补偿,每年不超过500万元风险损失总额低于限额的,给予全额补偿;风险损失总额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融资担保公司自行承担。

 

奖励标准:

融资担保公司在松山湖(生态园)开展担保业务时,当年没有发生代偿损失的,可按其在松山湖(生态园)新增担保业务发放量的1%给予业务奖励;每家融资担保公司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申请条件:

1.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东莞市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

2.与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

3.担保对象为注册地在松山湖(生态园)的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优势企业,且该笔担保业务的放款机构为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的合作银行。

 

六、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

风险补偿标准:

对合作银行向园区企业发放的首笔信用贷款出现坏账的,可按该笔信用贷款业务本金损失的20%给予补偿,单个企业所获得的享受风险补偿扶持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银行从市园两级财政获得的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不能超过其实际发生的本金损失总和。信用贷款风险损失的认定条件由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与合作银行签定的合作协议作具体约定。

 

奖励标准:

对合作银行开展首笔信用贷款业务且当年没有发生不良贷款的,在当年结余的风险补偿金中,按银行当年新增企业首笔信用贷款实际发放总量的1%给予业务奖励;每家银行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合作银行须定期将首笔信用贷款企业名录报送至松山湖(生态园)科技创新局备案,报送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

 

申请条件:

1.获批在松山湖(生态园)开展信用贷款业务并与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2.向注册地在松山湖(生态园)的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优势企业发放首笔信用贷款。




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政策

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政策

傻傻分不清楚?

看我的

↓ ↓ ↓


与市级政策相对比,新增政策包括:
1

对通过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获得贷款的企业按其贷款项目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用的9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担保费补贴时间不超过2年,每年年度最高补贴人民币30万元。

2

对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在园区内实际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损失(本金损失)且已经核销处理的,按照其在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当年业务发生余额的10%为限提供风险补偿,对单个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偿损失的补偿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3

对当年没有发生代偿损失的合作融资担保公司,可按其在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新增担保业务发放量的1%给予业务奖励,每家担保公司每年最高人民币200万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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